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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用1/15秒慢速快門手持拍攝的照片,是1997年在義大利西斯汀大教堂用NIKON FM2底片機拍的,那時世界上還沒有發明數位相機(一下子就洩漏我的年齡了,哈哈)。


為了人類社會能夠變得更和諧完美,

我們當中需要有些人去過無用的沉思默想的生活。

——多瑪斯《名言集錦評註》

 

很累的時候,通常什麼都不想做,僅偶爾做菜取悅一下自己的味蕾,或者乾脆放空睡大覺。

稍微恢復一點精力的時候,則開始閱讀,讀一些無用的閒書。

《閒暇:文化的基礎》是德國哲學家尤瑟夫‧畢柏於1947年出版的,我九年前買了這本書,近日拾起重讀,發現這本64年前出版的書,對我仍然充滿啟發。

思考是一種習慣,當思考變成呼吸的一部分時,不可避免的會開始詰問自己許多關於生命本質的問題:我們為什麼要活著?要活成什麼姿態?我們需要證明自己嗎?或者生命本身已是答案?我們一定要不停地工作,直到老了做不動(或被規定要退休)為止嗎?有沒有不一樣的生活方式呢?人一定要戀愛、工作、結婚、生子嗎?人一定要合群嗎?一定要少數服從多數嗎?萬一多數的那方是笨蛋呢?當大家鼓吹合群是美德,不喜歡人群的人可以選擇離群索居嗎?不喜歡的親友可以不去面對嗎?當媒體用拜犬、剩女等負面用詞批評過了適婚年齡的女人,喜歡單身生活的人可以不結婚嗎?當國家鼓勵生育、用國民平均年齡老化來恐嚇國人,不想生小孩的人可以大聲說出我的子宮我自己負責嗎?

這些都沒有絕對的答案,只有適合自己與否。

當我開始思考,開始為自己下的每個決定負責時,我發現別人的聲音就像風一樣,即使吹向我的身體,也會在瞬間消失無蹤。

劉森堯先生在《閒暇:文化的基礎》譯序的結論值得一記:
皮柏以言簡意賅的筆調點出我們早已忽略多時的生活道理:如何追求並擅用閒暇,同時如何培養簡單的哲學思索習慣。他簡單告訴我們怎樣在日常生活中藉由擁有閒暇,然後去體驗生命中的真實時刻,我們不必是哲學家,只要能掌握閒暇,即能感應人生的真理:不斷去體驗驚奇的感覺,然後懷抱希望,不停繼續摸索前進,直接走向哲學的至終本質:洞見和智慧。

劉森堯先生的譯序寫得脈絡清楚又深得要領,許多段落我都畫了線,反覆研讀,在此摘錄如下:

*吳爾芙女士在《達洛威夫人》一書中的驚呼:「啊,活著真有意思!」因此,哲學家應該帶給我們喜悅和沉靜,而不是絕望和困惑,這層道理,簡單講,就是洞見和智慧。

*工作至上讓我們的生存世界淪為更庸俗空洞,因為我們忙碌得沒有閒暇去思考人生的一些嚴肅問題,同時也變得不愛去反省自己是如何活在這個世上:人活著除了忙碌工作之外,意義在哪裡呢?放眼望去,這似乎已變成為一個麻木而缺乏深度和感情的世界了。電影《駭客任務完結篇》片中有一位角色說,存在並不具意義,意義是人杜撰出來的。不錯,我們正是想利用「閒暇」來創造人生的意義。

*什麼是閒暇呢?依皮柏的看法,閒暇是一種尋常的人生哲學,是一種生活的觀念,但閒暇不是休閒,也不是玩樂,當然更不是懶惰的代名詞。傳統根深柢固的勤勉觀念告訴我們,工作是神聖的,是人賴以安身立命的必要生存手段,人類的文明乃是藉由大多數人的共同努力工作所造就出來,只是我們不應該忽略的是,人的存在並非僅是為了工作,工作只是手段,閒暇才是目的,有了閒暇,我們才能夠完成更高層次的人生理想,也才能夠創造更豐富完美的文化果實,因此,閒暇乃是文化的基礎。

*皮柏和古希臘時代哲學家如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或甚至中世紀一些偉大思想家如多瑪斯,他們都一致認為:不管是感官的感覺或是知性的認知,都一樣具有一種感受性很強的「觀看」能力,也都一樣具有「傾聽」事物之本質的能力。而適巧觀看和傾聽正是擁有閒暇的最大兩個特質,我們追求閒暇並不是為了休閒和娛樂,也不是什麼都不做,我們要處在「沉靜」狀態中去觀看和傾聽這個世界。

*中世紀的思想家把人的智力(亦即認知能力)區分為兩種,一種叫做理性(ratio),另一種叫做理智(intellectus)。理性其特點是擅於推論思考和抽象思辨,而理智則擅長於表現「簡單觀看」的能力,前者必須賣力「工作」才能達到,後者只要擁有「閒暇」即可。對後者而言,真理就好比風景一般,展現在其眼前,一覽無遺。人類心靈的認知能力,依古代人的理解,的確是包含了理性和理智,一切認知活動都離不開此二者。我們可以這麼說,在推論思考的過程中,由理智的炯炯目光一路緊緊跟隨並穿透,以至完成認知的活動,而這種直觀基本上不是主動,是被動的,但同時卻又充滿敏銳的感受能力,這正是我們的心靈活躍而具有接受能力的主要特性,我們追求閒暇的至終目標就是期待能夠把這樣的能力發揮到淋漓盡致的地步,藉以拓寬我們的觀物眼界,然後豐富我們的生活內涵。

*皮柏在談到有關哲學的基本概念時,他首先提出「自由的藝術」(artes liberales)和「卑從的藝術」(artes serviles)這兩組對立的有關人類知識的看法。多瑪斯在其《亞里斯多德形上學評註》一書中曾針對這個問題加以釐清說明:「凡是為知識之認知目的而提出的藝術皆稱之為自由的藝術,如是經由行動為功利目的而提出的藝術則稱之為卑從的藝術。」因此,自由的藝術是一種意義隱藏不露的人類活動方式,卑從的藝術則是一種含有目的的人類活動方式,其目的必須是經由實際運作之後產生了有用的效果而達到。自由的藝術之所以稱之為「自由」,主要還是因為其中並不牽涉目的的要素,它並不為社會功能或是「工作」的制約而存在,因此是自由的。我們今天說哲學是一種自由的藝術,實乃因為哲學的思索活動並不包含任何功利性質,因此在一個一切以效益為依歸的工作至上世界裡,哲學是無用的,自由探尋的觀念並不存在,但就了解存在意義之探尋活動而言,沒有一樣學科比哲學更有用了。

*古代人認為,在人類的活動領域中,「無用的」形式肯定是存在的,所謂自由的藝術也是有的。世界不僅存在著有功能作用的科學,同時也存在有一種所謂的「君子的知識」,牛津學者紐曼(John Henry Newman, 1801-1890)在《一個大學的理念》(The Idea of a University)書中曾如此稱呼「自由的藝術」,他把這個古代術語巧妙翻譯成現代人的說法,他稱之為「君子的知識」,指的當然就是哲學了。我們應該注意的是,任何東西不能因為無法被歸納為「有用」,即認定這個東西就是無用的,許多表面上看來無用的思想,實質上卻是最有用的,許多人類歷史上的文明躍進,經常都是由表面無用的思想在暗中推動進行的,我們不得不強調,閒暇恰恰正是醞釀這些「無用」思想的最大溫床,缺乏閒暇,人類永遠會是工作的奴隸,被束縛於狹隘的世界之中而脫身不得,沒有閒暇,人就不可能有思想活動,文化就無從產生,多瑪斯在《名言集錦評註》一書中有一句話說得真好:「為了人類社會能夠變得更和諧完美,我們當中需要有些人去過無用的沉思默想的生活。」

*人正因為具有精神性而不得不時時面對精神的困頓,因此大多時候必須「很艱難困苦地生活著」,人由於生命裡的迫切需要,比如工作,因而為自己塑造了一個狹隘的世界,把自己侷限在裡頭,可是人的精神本質卻是:去追求認知自己屋頂之外的事物,去跨越常規所設限的可靠範圍和日常生活習以為常的一般存在事物,簡單講,去超越自身狹隘「環境」以進入另一個廣闊的「世界」。

*哲學思索就是步出工作世界,然後去和宇宙面對面互相照看,把視野導向世界之總體性。但我們必須注意的是,當我們在超越日常的工作世界之時,沒有必要把頭轉向另一個方向,沒有必要把眼睛從工作世界的事務上面移開──換句話說,沒有必要脫離工作世界中具體而帶功利性質的一切事務 ──我們沒必要為了掌握宇宙世界的本質而把眼睛望向別的地方。因此,哲學性的問題,亦即我們在從事哲學行動探索問題時,根本上還是導向擺在我們眼前的日常生活世界,只是我們看事情的姿態和角度這時變得尖銳了起來,擺在我們面前的世界這時也跟著頓時變得「透明」了起來,在這樣的世界裡,一切事物因而顯得含有一種奇怪的、不熟悉的、不確定且更為深邃的外貌。

*去從事哲學思索的意思就是,並非把自己從日常生活世界的事物裡抽離出來,而是重新以不同眼光去看大家習以為常的事物及其所代表的意義和價值,但這樣做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們要以標新立異姿態去想別人所想的,主要還是為了以嶄新視野去看事情。實際情況是這樣:在日常生活裡,一般事物並非處於一種特殊本質的狀態之中,我們不會看出其中之深刻的真實面貌和意義,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經驗中對所遭遇的事物所引發的注意力,經常總是導向其中不顯眼的部分──唯有深入其內在之經驗,這才是 哲學的開始:驚奇的經驗。

*多瑪斯說得好:哲學家就和詩人一樣,都在創造「奇奧」。這裡所謂的奇奧,指的就是令人「驚奇」的經驗。一個為狹隘工作世界所束縛的人(皮柏稱之為「布爾喬亞」),他只懂得以既堅固又緊密姿態附著於他所生存的「環境」(由當下生活目標所設限的世界),他把這樣的行為當做一種終極價值看待(比如賺錢和累積財富),他看不到一個更寬廣更具價值的本質世界,他這時根本再也感受不到「驚奇」,心靈不得不變得平凡庸俗,甚至麻木不仁,他會把一切事物看成「不言而自明」,因為他已無法正常運作他的感覺,他再也體嘗不到「驚奇」的經驗。從另一方面看,一個能夠感受驚奇經驗的人,他則是感受到了這個世界更為深層的一面,在這樣的時刻裡,他凝視著這個世界令人驚奇的意象,繼而感受到了事物存在之本質的奇妙事實。簡而言之,我們可以這麼說,在平凡和尋常的世界中去尋找不平凡和不尋常,亦即尋找驚奇,此乃哲學之開端。

*歌德在和艾克曼的對話錄中說過這樣一句話:人類所能想望的最高境界乃是驚奇。那麼,什麼是驚奇呢?多瑪斯在《神學大全》一書中把驚奇定義為「對知識的渴望」,換句話說,也就是一種渴求認知的積極態度。

*驚奇和喜悅是並行不悖的,凡是有精神之喜悅的地方,驚奇亦必隨之而至,反之亦然,凡能感受驚奇者,必亦能感受喜悅。當驚奇帶來喜悅時,這時人的靈魂就會跟著騷動起來,開始準備去經驗新的、聞所未聞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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